| 维权10年终获补偿 我市人事争议仲裁逐步走向规范 |
|
| 2006-09-19 11:32 文章来源:六盘水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日前,我市首例规范开庭审理人事争议案件在钟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开庭,钟山区汪家镇寨艺奇村三组的村民高应川历时10年的维权,在经过开庭、仲裁小组讨论后终于获的82924.25元的经济补偿。这是我市首次公开开庭审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标志着我市人事争议仲裁案件逐步走向规范化。
2004年2月1日起我省施行《贵州省人事仲裁争议办法》后,市人事局结合实际逐步摸索,通过公开开庭的形式审议人事争议仲裁,在开庭调解与审理调解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促使行政单位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工资、福利及履行聘用合同等所发生的争议;单位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由于对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宣传不够,一些人在寻求救助时走了许多弯路,如经过行政、行政复议、信访、诉讼等渠道得不到解决再寻求仲裁时,往往已超过仲裁时效,致使其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维护。
此外,我市的一些事业单位在规范岗位编制、编制定额和劳资关系上存在用人随意性大、单位人事系统管理混乱,职工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淡薄的现象,常常是职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才意识到维权。在单位职工因辞职、工资、福利等问题与单位发生纠纷争议时,往往求助信访、司法等程序,或因怕麻烦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很少有人想到求助人事争议仲裁,结果耗费了时间,增加了成本,造成了损失。
|